邮政储蓄转账业务介绍

为向客户提供规范、优质的个人支付结算服务,自2005年7月1日起,邮政储蓄推出全新的转账业务(暂限系统内转账,跨行转账即将开办)

1.          什么是邮政储蓄转账业务

邮政储蓄转账业务是一种个人间结算服务。它能够在实现客户与客户之间资金实时划转和支付的同时,减少现金的存取,从而更好的满足全国城乡居民之间资金往来的需求。

2.          邮政储蓄转账业务种类

邮政储蓄转账业务可分为现金到账户和账户到账户转账两种。

(1)    现金到账户转账是指客户将现金直接转入一个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中,适用于尚未在邮政储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或转账笔数较少和转账金额不大的客户。

(2)    账户到账户转账是指任意两个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办理的资金划转,与现金到账户转账不同,账户到账户转账适用于已经在邮政储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转账笔数较多和转账金额较大的客户,它可以避免客户由于携带过多现金而造成的不便。

3.          转账业务开办范围

全国邮政储蓄联网网点营业柜台均可办理转账业务。

办理账户到账户的转账业务时,转出账户开户邮局或转入账户开户邮局之一应与办理交易的邮局在同一县(市)。(直辖市内转账无此限制。)

4.          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异地转账手续费率为转账金额的5‰,单笔最低金额为2元,最高金额为50元。现金到账户转账业务手续费可选择由转入账户扣收或由转账申请人缴纳现金方式,账户到账户转账业务手续费目前只支持从转出账户中扣收。

5.          转账业务限额规定

5万元(不含)以下的账户到账户转账可直接办理。5万元(含)以上的账户到账户转账,转出账户需先在开户局所在县(市)内的邮政储蓄联网网点办理大额转账业务申请,客户填写《邮政储蓄大额/跨行转账服务申请表》,连同在系统中预留的有效实名证件和账户存折(或绿卡)一并交营业员。转出账户每日累计最高转出金额为100万元(含)。客户可在此限额内根据自己需要定制每笔转出最高限额,以更有效地保障自己的资金安全。一次申请,长期有效。客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撤销申请或提出修改自设限额。

现金到账户转账可直接办理,没有金额限制。转入账户每日转入金额不限。

6.          特别提示   

(1)            办理转账业务前,请确认账户属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按属性区分为个人储蓄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只有个人结算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类业务,个人储蓄账户不能办理。请您在办理转账业务前对所涉及的转出或转入账户的属性是否是结算账户进行确认,以免造成不便。(注:有绿卡的账户、办理代发工资、养老金、预约代扣话费等代收付业务账户均为个人结算账户。)

(2)            请准确地提供转入账户的户名和账号,以免户名账号不符转账不成功,给您带来不便。若因客户本人原因造成差错,请客户自行联系解决。

(3)            办理5万元(含)以上的现金到账户转账或账户到账户转账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为代办,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7.          凭活期存折或绿卡办理异地存款业务的手续费率不变,即按存款金额的5‰账户扣收手续费,单笔最低金额2元,最高金额为20元。